代理职称申报服务指南

发布:2017-09-22 | 查看:8559次

一、办理依据

1、根据皖人发(1997)76号关于印发《安徽省人事代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第七条(二)“为委托单位(个人)代办相关的职称资格考评归口申报和证书发放等人事业务”。 2、人科干字(1992)第1号《关于企事业单位大中专毕业生确定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工作的意见》第五条:其中进入市人才中转库的大中专毕业生见习期满后确定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工作由市人才交流处负责办理。

二、办理条件

人事档案托管在我中心并从事技术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一)、直接确认职称

1、员级:中专或大专毕业,1年见习期满;

2、初级:大专毕业,从事本专业工作满3年;本科毕业,1年见习期满;硕士研究生从事本专业工作即可。

3、中级:取得博士学位后从事本专业工作即可。

(二)、社会化评审职称(非直接确认):登陆合肥人事考试网查询,自行申报。

三、申报材料

1、加盖单位公章的《合肥市大中专毕业生确定专业技术职务审批表》;

2、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研究生、博士另需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学信网学历证书查询结果打印件;

4、一寸照片2张

四、服务流程

窗口申请→人事代理部申报材料报送职称办理部门统一审核→即时发放证书

五、办理时限

一年一次(根据人社部门每年下发文件规定的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时间为准。)

六、办理地点

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合肥要素市场C区三楼人事代理窗口

七、咨询电话

62729889

网址:《合肥市大中专毕业生确定专业技术职务审批表》下载途径:合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http://rsj.hefei.gov.cn/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人事代理表格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