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办理依据
《关于做好人才集体户口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人社厅(2015)183号
二、办理条件
档案托管在我中心的高校毕业生且就业单位不符合在公安部门设立集体户的代理人员。
三、申请材料
1、常住人口登记表(驻肥高校的毕业生)或户口迁移证(外地高校的毕业生);2、与肥工作单位签订的就业协议书;3、身份证原件;4、毕业证原件;5、一寸照片1张;6、身高血型数据。
四、服务流程
窗口申请→人事代理部初审材料,录入系统、开具介绍信→代理人员到区户政服务中心办理入户手续→新《常住人口登记表》由个人妥善保管、使用
五、办理时限
即时办理
六、办理地点
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合肥要素市场C区三楼人事代理部
七、咨询电话
62729889